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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拒绝还款旅游差点“泡汤”

来源 : 发布日期 : 2024年04月09日 编辑:

还款后法院解除限制高消费措施

阳江日报讯(记者/黄方盈 通讯员/张旖 王沁)近期,阳春市法院顺利执结一单欠款案件,被执行人刘某因拒绝还款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旅游前发现自己无法购买机票,于是联系法官,当即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

2022年10月,刘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谢某借款15000元,约定分12期偿还。然而,刘某还款3期后,就拒绝继续还款,谢某遂诉至法院。阳春市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刘某须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偿还借款及利息11027元给谢某。

判决生效后,刘某仍拒绝还款,案件进入执行阶段。由于双方争执不下,未能达成和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执行法官将刘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今年春节期间,刘某计划前往哈尔滨旅游,却发现自己无法购买机票。眼见出行计划泡汤,刘某这才着急起来,主动联系执行法官:“我以为被限制高消费不会对生活有什么影响,没想到真的买不了机票。我现在就把所有款项一次性付清。”收到案款后,阳春市法院依法解除刘某的限制高消费措施,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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