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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保障打造蓝色海洋名片

来源 : 发布日期 : 2024年01月10日 编辑:

阳江市检察机关建立完善联动协作机制

阳江日报记者/张贝奇   通讯员/高望

去年以来,阳江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阳江市委“433”工作安排,结合主题教育,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破坏河、海生态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强化部门联动,建立完善“行政+检察”“生态公益诉讼检察”“跨区域检察”联动协作机制,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更有力的生态司法保护和执法保障,助力阳江打造蓝色海洋名片。

凝聚工作合力,保护海洋生态。通过检察机关依法监督的“我管”,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的“都管”,才能有效解决问题。去年7月,阳江市检察院、阳东区检察院与阳东区寿长河红树林国家湿地公园管护中心共同成立了广东阳东寿长河红树林湿地生态公益检察保护实践基地。该实践基地同时具备联络沟通、线索移送、教育宣传等多项功能,对加强红树林湿地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以及当地经济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去年9月,针对那味河水质、存在问题等情况,阳江市检察院组织召开行政公益诉讼磋商会,进一步厘清职权、明晰责任。随后,相关部门迅速开展行动,全面排查和系统管控排污口,推进河道两岸配套管网等设施建设,建立水生态环境长效治理机制。“我们多次进行‘回头看’,根据去年11月、12月的水质检测报告,那味河重要监测点位的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阳江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

公益诉讼检察,作为“四大检察”之一,是检察机关履职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不仅关系着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也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近年来,阳江市检察机关聚焦河流上下游跨区域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公益诉讼责任不精准、治理落实难等问题,切实履行本区域内海洋公益诉讼监督职责,扎实开展守护海洋、“净海”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加强对破坏海洋生态问题的监督治理工作。阳春市检察院、江城区检察院联合制定相关机制,协同推进漠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并在漠阳江入海口附近多次开展“河小青”志愿服务、增殖放流等活动。协作机制建立以来,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0条,督促水质监测整改22处,违法养殖场整治20处。

为加强河道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阳江市检察院积极主动履职,立足检察职能深化内外协作,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生态圈”。阳江市检察院制定了《依法能动履职服务保障市委“433”工作安排的实施意见》。阳西县检察院与茂名市电白区检察院签订《关于建立儒洞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保护意见》,综合运用诉前程序检察建议和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及时发现和纠正破坏儒洞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违法行为,督促行政机关全面依法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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