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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监委发出首份监察建议书

来源 : 阳江日报 发布日期 : 2018年10月30日 编辑: 利岚清

“建议开展专项检查整顿,清查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会计帐目设置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日前,市监委发出成立后首份监察建议书。

据了解,市纪委监委在审批阳西县委报请批准处分的案件中,发现该县某单位存在财务管理混乱、不设置会计帐册、报销手续不规范、原始票据保管不善等问题。为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管理,促进党员领导干部更好地履行经济责任,杜绝此类违反财经法律法规问题的存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至规定,市监委提出监察建议。

“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可以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赋予监察机关履行监察职能、做好标本兼治这篇“大文章”的重要利器。为了用好、用活、用足监察建议,市监委印发了《阳江市监察委员会监察建议书使用规定》,从制度上更好地规范和指导监察建议的使用。在发现共青团阳西县委存在的上述问题后,市监委深入分析问题根源,以点带面,着眼于长效机制建设,向阳西县政府发出监察建议,要求该县对各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全面专项检查整顿,严格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机制,加强日常监管,杜绝再次出现同类的情况。同时要求阳西县政府在30日内函告办理情况,市监委也将进行跟踪监督,确保监察建议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

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推进,制度优势逐步转化为治理效能。下一步,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监察法,用好监察建议,充分发挥其纠错、处置和治本等作用,真正让监察建议成为“祛病拔(记者 谭维 通讯员/颜海)根”的“好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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