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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端掉一个野生动物贩卖窝点

来源 : 阳江日报 发布日期 : 2018年10月18日 编辑: 利岚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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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查获的野生动物。 谭兴孚 摄

16日上午,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联合市野生动物保护站、江城区林业局等部门,成功端掉藏匿在江城区白沙街道白沙村的一个野生动物贩卖窝点,查获野生动物200多只,抓获3人。

当天下午,记者在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看到被查获的一批野生动物。这些野生动物主要是鸟类和蛇类,以鸟类居多,其中还有一些猛禽。在被布网圈起来的狭小空间中,这些鸟类惊慌地跳跃,并发出阵阵的嘶哑叫声。而在一个红色篮子里,装着几只被杀死并拔掉羽毛的小鸟尸体。

“我们接到群众举报后,迅速组织了三个行动小组,分别对白沙村两个窝点和白沙市场贩卖点进行查处。”市野生动物保护站站长陈瑞炳告诉记者,三个行动小组在上述地点共查到野生动物200多只,品类近10种。

目前,警方已将野生动物非法收购贩卖嫌疑人进行抓捕,并作进一步的审讯。因为此次查获的野生动物种类较多,部分野生动物已于当天被送到省野生动物救助站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警方将根据鉴定结果确定案件性质,再作进一步的调查和处理。

陈瑞炳表示,为了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打击猎杀贩卖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我市先后制定并印发了《“绿剑2010”专项打击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目前我市正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广大市民应该积极参与到保护生态环境工作中。一旦发现身边有收购和贩卖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可以拨打110或者当地林业部门的电话进行举报。

记者了解到,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谭兴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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